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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紧盯廉洁风险 共建“亲清”医商关系
来源: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4-17 16:29:57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结合清廉医院建设及医疗领域集中整治等工作,加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沟通协同,聚焦招标采购重点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医务人员的教育,进一步规范医药供应商廉洁购销行为,坚持双向发力,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完善制度防风险。坚持以制度先行明晰合作边界,以制度完善促进医商合作的管理模式,在既有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制度》、《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等制度基础上,制定了《医药代表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接洽部门和监督部门,同时要求医药代表严格按照“三定两有”的原则在院内开展业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在我院的从业行为。

多措并举筑防线。2025年以来,全面采取“采购合同+廉洁合同”双合同制,供应商与医院签订采购或服务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深化“廉洁+质量”双承诺模式,为双方明确了廉洁红线和责任底线,时刻警示大家要廉洁自律,坚决不碰“高压线”,进一步约束供需双方的购销行为。院纪委参与监督,共同把好“进口关”,坚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带量采购制度,在公开招标采购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压价谈判,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让利于患者。

廉洁谈话敲警钟。院纪委坚持通过集体提醒谈话的方式,与医药供应商代表“面对面”沟通,共同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提醒医药供应商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底线,以医院制度规范为遵循,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做到守法规、重质量、讲诚信,坚持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共同营造清廉、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同时供应商代表分别表态发言,表示在与医院的业务往来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诚实守信、廉洁合法经营,自觉接受医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购销环境。

建立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药品耗材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与我院业务往来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纳入黑名单,将不得参与医院的任何采购活动。

下一步,市一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监审”联动开展精细化监督管理,多措并举构建“清亲”医商关系,持续稳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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