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派驻动态 / 正文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全市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来源: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09 15:39:4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库健康生命。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采取日常监督、每月重点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2023年全程监督检查推动市水利局督促整改河湖“四乱”问题34个。今年以来,为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又督促市水利局自2024年3月15日起,于汛期前在全市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

为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咸河长办发〔2024〕4号),明确了专项行动的范围、目标、清理整治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等。

此次“清四乱”专项行动以县为单位,对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以及水库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清理整治,对排查出的“四乱”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清四乱”专项行动分为摸排调查、清理整治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河长办都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安排部署,在县级河湖长的组织下,全面查清河湖库“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个河湖逐个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泾阳县抓早动快,于3月初便组织各镇(街道)开展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行动,县、镇、村三级河湖长主动巡河履职,巡河湖43次,排查河湖“清四乱”问题31处,累计出动人员150余人次、机械16台、农用车20余辆,清理垃圾210余立方米,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市河长办集中5天时间,安排专人专车,对泾河、清河、赵氏河、大北沟、冶峪河、漆水河、黑松林水库等河道水库进行巡查,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穿堤入河取水管道在河道内取水、河长公示牌损坏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县下发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提醒单,并限期核实清理整治到位。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跟踪督导“清四乱”整治效果,以确保取得实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