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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三举措”力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28 16:23:10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近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别从认清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等三个方面作了全面安排。

一是提高对廉洁风险点的认识。要求各部门、集团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与深化“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真正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做扎实做细致,确保用权有监督、失职有追究、违纪有处分。

二是紧扣权力运行查找风险点。要求各部门、集团公司紧扣职能职责,对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风险部位,全面准确排查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

按照行使公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壁画廉洁风险排查路线图,分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洁风险风险等级。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到人,建立台账,加强管控。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促任务落实。纪检监察工委立足监督促落实定位,在廉洁风险排查防控过程中,纪检监察工委及时派工作人员逐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廉洁风险排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照不同单位职能职责,对各部门、集团公司报送的廉洁风险排查情况逐项进行对照,退回修改完善廉洁风险点15条,提出修改意见6条。对认识不到位,排查效果不明显的1个单位,要求退回从新排查。

通过排查,督促各部门、集团公司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了全面的认识,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纪检监察工委有了明确的监督重点,为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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