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按照市纪委监委安排,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咸阳湖管理处8月重要工作开展情况、防汛防灾工作开展情况、“政绩工程”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咸阳湖管理处党组能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较好的完成。(一)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方面,一是及时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二是加强干部历练交流,推动人才转变。科级干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2周岁主动退出科级岗位,下沉一线指导工作。进一步着重培养年轻干部在机关、基层不同岗位进行交流。三是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活动,引导咸阳湖管理处上下自觉遵守和践行渭河保护条例;四是开展主题为“病媒生物防治培训”、“垃圾分类专题讲座”大讲堂,为有效保障景区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二)在防汛防灾工作开展方面,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防灾重要批示;二是迅速成立防汛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咸阳湖管理处2023年防汛工作预案》和《咸阳湖管理处2023年内涝防治工作预案》;三是提前做好防汛防灾值班安排,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接收各类防汛信息,做好汛情上传下达;四是开展河道巡查清滩,及时撤离河道内活动人员和施工机械。(三)在“政绩工程”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面,根据咸阳市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咸阳市“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实施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十九大以来的基建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视评估,经排查16项,均未发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情况。(四)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方面,根据市委巡察组8月1日反馈的巡察意见,咸阳湖管理处8月4日召开了第9次党组会,成立巡察反馈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下一步将根据整改要求,不断推进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通过检查还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二是项目推进进度还需加快步伐;三是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抓的不够经常。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以“三个年”为统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统筹管理、督导检查、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推动咸阳湖景区提档升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咸阳湖高质量的发展。二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赶进度,按照时间节点,立行立改、深入整改,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内容,坚决落实“实名制”要求,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要明确到具体科室、具体个人、具体节点,确保整改方案的可行性。要把巡察整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巡察问题真改、实改、严改,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推动管理处各项工作总体提升。三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防灾重要批示,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立足防大汛防大灾,把咸阳湖管理处的防汛工作搞好,保护好城市“会客厅”。四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党组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自觉搞好廉洁自律,做好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抓好检查和考核,切实守牢廉洁底线。要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引领咸阳湖管理处广大干部职工踔厉奋发、奋勇前行,不断推动咸阳湖管理处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