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1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内容,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节前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咸阳日报社、市文联、市委文明办等5个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纠治“四风”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紧盯“四风”提高认识。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于2021年12月31日及时下发《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对各监管部门纠治“四风”、疫情防控、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等工作提出要求,夯实各监管部门党组织及其“一把手”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同时,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摒弃陈规陋习。各监督单位均能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引导干部职工明辨俭与奢、纪与情、公与私、廉与腐的界限,尽量减少聚集,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尚俭戒奢,移风易俗、廉洁过年。
严防严控跟进监督。元旦、春节期间,正直疫情严控的重要时期,纪检组督促指导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咸阳日报社、市文联、市委文明办严格落实市疫情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要求“一把手”夯实责任,确保各监督单位及时做好疫情信息上报、人员风险排查、防控措施落实、社区志愿服务、值班值守和舆情工作。与此同时,纪检监察组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结合1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内容,先后对5个监督单位的机关灶公务接待、财务票据、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将廉洁自律落实到细微工作环节,引领宣传系统党员干部崇廉尚实、以廉迎春。
严明纪律弘扬新风。各监督单位接到《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文件后,对节日期间安全过年、廉洁过年、文明过年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提醒,并对单位内部“四风”问题进行深入自查,要求节日期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遵守《准则》 和《条例》, 坚决纠治“四风” 问题, 防止出现公款送礼、 公款吃喝、 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 保证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委宣传部由秘书科牵头,对单位内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及各类隐形变异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自查;市委网信办在机关楼梯口设置举报箱,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优化“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新媒体等科技手段,拓宽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市文联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拒腐防变;市委文明办对春节前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公务用车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下一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发挥派驻优势,跟进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以监督实效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在新的一年,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