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导干部职工要明辨俭与奢、纪与情、公与私、廉与腐的界限,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红线’,尽量减少聚集,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尚俭戒奢,移风易俗、廉洁过年……”春节即将临近,节点就是考点,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局直属各单位“一把手”送出迎新“佳礼”——《提醒函》。
为营造出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文明节俭、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紧盯重点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通过制发《通知》,对纠治“四风”、疫情防控、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等工作提出要求,夯实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督促各单位聚焦舆情管控、医废处置、应急监测、帮扶救助等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及时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教育引导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化党纪法规学习,摒弃陈规陋习,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坚持锲而不舍地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力度,结合1月份项目化政治监督内容,驻局纪检监察组陆续对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局属各单位的机关灶公务接待、财务票据、工作安排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将廉洁自律落实到细微工作环节,引领系统党员干部崇廉尚实、以廉迎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