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派驻动态 / 正文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管单位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01 09:48:05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文件精神,聚焦小切口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1月22至26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咸阳日报社、市文联、市委文明办5家监管单位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接到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通知》(咸纪办函﹝2021﹞362号)文件后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研究、认真部署,组织组内人员就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作出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排查并向各监管单位下发《关于开展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通知》。就专项问题进行抽查,将整治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认真排查,强化监督要求5家监管单位就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及时上报自查结果。据统计,五家监管单位共梳理出自2019年以来公务接待51次。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依据各监管单位上报情况抽查其中30次接待账目。主要排查账目中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统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它支出等问题,经查,均无“吃公函”现象。

三是持续发力,深化教育。与此同时利用到各单位专项检查的时机深入开展宣传,持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吃公函”的危害性和恶劣影响,要求各单位再继续深入开展自查,并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下一步,我组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对监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正风肃纪,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监督职能和“探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