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监委安排,10月21日-10月29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分别深入市委统战部、市政协机关和市工商联帮扶的泾阳县兴隆镇寺底何村、礼泉县昭陵镇索山村、乾县梁山镇庄子塬村,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
督导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重点检查了3个行政村“四个不摘”要求落实、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和工作动力、提升农村硬件设施水平项目建设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等情况,了解各村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都能够对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高度重视,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及时衔接完成驻村工作组人员轮换交接工作,驻村干部责任心较强,作风扎实,坚持吃住在村,和群众工作生活在一起,帮扶成效比较明显,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有序开展。
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帮扶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帮扶工作。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驻村工作队干部要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二要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在产业、项目、消费、党建等方面持续发力,在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机制、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积极打造一批可持续、利长远的“造血”项目,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固支撑。三要进一步严明驻村纪律。驻村工作队干部要严格遵守驻村纪律,坚守驻村岗位,履行驻村职责,树立良好形象,始终严于律己、遵规守纪、规范言行,带头遵守驻村管理规章制度,以严明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四要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巩固发展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管好用好帮扶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主动公开村务财务,公平、公正、透明做好帮扶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党中央各项富民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