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控廉政风险,近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督的8个部门机关财务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公用经费”检查。包括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检查。包括私自设立“小金库”行为;超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以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发放津补贴及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补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补贴等。三是“财务收支”检查。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支出管理等。
检查发现个别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支出票据附件不全;二是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也有大额资金使用现金支付现象;三是库存现金余额超出规定;四是账务处理不及时,更换会计人员,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五是工会会费来源不规范;六是“三重一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纪检监察组。针对这些问题,纪检监察组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结果,对本单位财务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知识,加大对《会计法》等制度法规的宣传力度,强调会计核算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要做好基础工作,提高责任感。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责任感。加强和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的沟通协调,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下属各单位财务情况。三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努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通过会计核算监督,进一步加强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日清月结,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规范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