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驻局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材料归档情况,处分后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任用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情况,特别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重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对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检验是否存在“纪律白条”有效途径。经查,2020年度市生态环境系统受到纪律处分的3人,处分决定均已按要求执行到位。
在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中,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着力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决思想问题。通过回访,使受处分人员都能深刻的认识到自身错误,虚心接受组织处理,较快的放下思想包袱,进一步提高自我意识,认真反省改进,激发工作热情。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的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和威慑力,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让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做到以德养廉、清廉自守。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处分决定执行检查、教育回访工作实行常态化、规范化,严格规范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和教育回访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做实做细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