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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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及公车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3-23 16:26:27

“欢迎你们多来、常来,每次检查我们学的很多,这可不是奉承话,这确实是我的真心话”,这是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宏军对检查组的感谢话、邀请话。3月15日至22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一行4人,对市委办公室、市总工会等8个综合监督单位及4个下属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及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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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采用谈话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党组主体责任全年工作安排及主体责任清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思想重视,安排部署周密,工作推进有序,整体落实效果较好。一是绝大部分单位能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单位具体实际,研究制定党组主体责任全年工作安排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压力传导,实现工作“清单化”,任务“具体化”,规划全年工作“路线图”,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各单位能认真落实市委公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迅速行动,精心部署,按照时限规定,抓紧抓快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完善措施落实,加强问题整治。检查中,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不足,不遮不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现场反馈监督检查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要求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扎实整改。

检查期间,共向各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8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5条。对个别单位主体责任全年工作安排和责任清单内容粗放,操作性不强,责任分解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落实效果不佳的予以否决,要求立行立改,限期落实;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监督存在问题及漏洞的,要求细化制度措施,严格审批监督环节,规范登记程序,切实对标对表,把“处方”用在“挖根”祛病上,把整治作为检验落实效果和推动工作落实上,坚决纠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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