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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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召开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1-07 11:18:48

1月5日下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了驻在部门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池剑锋同志和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韩选锋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驻在部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注重实际效果。三是坚持以案促改,整治效果明显。四是着眼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五是积极配合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同程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压力传导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日常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依然存在。三是制度制定不够及时,落实不够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紧紧围绕单位工作任务实际,进一步细化夯实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层层夯实、压力级级传导。通过定期约谈、工作汇报等形式,经常听取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严明党的纪律,抓好日常监督。各单位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一方面要在抓“前”上做文章,关口前移,加强纪律教育,开展好警示教育,常打廉政“预防针”;另一方面要在抓“早”上敢较真,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实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从源头上最大程度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增强制度意识,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近年来中央巡视以及派驻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对机关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健全、修订、完善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扎牢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重一大”要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领导班子要带头维护制度,带头坚持原则,发挥好表率作用。

池剑锋强调,一是各单位要从专业角度进一步弄清学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要认真研究落实;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举措要与实际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各项举措要细要实,责任清单要突出重点,要管用可行;三是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依靠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形成齐抓共管,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分管领导要真正负起责任,多研究、勤学习,拿出更多的办法和措施,尤其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职工平时的教育和管理。四是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认真学习驻在部门业务,增强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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