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省市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系,同向发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该联系机制包括“专职沟通承接、专责联系对接、定期沟通会商、重要会议列席、重要情况通报、工作情况抄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联合监督检查、选人用人监督、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助”11个机制,厘清了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和机关党建办的纪检监察职责,明确了职责内容,细化了监督事项,压实了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法和要求。
联系机制的建立施行,是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齐力抓“两个责任”落实的有益探索,更是双管齐下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有力抓手,将构架起纪检监督沟通联系的“桥梁”,打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督工作“零距离”和“全覆盖”,为“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