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陕西省安康市中心医院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问题引发的严重舆情及网络反映“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发放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的舆情,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于3月11日至12日,对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发放补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查组详细了解了各单位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落实情况,对补助发放标准、范围等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阅了各单位临时性补贴发放人员名册、发放表及公示等资料,重点了解领导成员的补助发放情况。目前,已发放补贴的单位仅对一线医护人员进行补助发放,发放人员均为在隔离病区或检测实验室参与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发放人员名单依据隔离区考勤表确定,发放标准按文件执行。
针对近期网络上不断出现的有关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问题引发的网络舆情,督查组对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严格按照中省市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政策规定执行,严格把握发放范围,严格落实考勤统计、申报、审核、公示程序,确保补助发放合规,一线疫情防控人员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要积极向广大医护人员宣讲中省市有关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政策,避免其他医务人员因误解政策而投诉举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本单位临时性补助发放工作的监督,严防出现弄虚作假、违规发放等情况。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也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程序规定执行、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和随意扩大人员范围、虚报冒领的,将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