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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223”回访教育机制 让受处分干部“再出发”
来源:乾县纪委监委 作者:康晓锋 何光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23 15:27:16

连日来,乾县纪委监委为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激励,积极探索“223”回访教育机制,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教育,帮助和促进受处分党员干部卸下包袱“再出发”今年以来,对52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

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二个坚持”精准施策,让回访教育更有深度。一是坚持因人施策。开展回访教育前,明确回访对象、回访内容、回访步骤,回访人员提前熟悉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案情,多渠道了解受处分对象各方面的表现,受处分人的工作、生活态度在受处分前后的变化情况,切实找准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有针对性进行回访教育。二是坚持形式多样。针对受处分人群的职务、年龄、文化程度差异,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主要采取直接回访受处分人、听取受处分人单位意见、发放回访教育征求意见函、回访受处分人家属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掌握受处分人政治思想表现和现实表现,全力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两个到位”对症治疗,把思想教育到位和疏导帮教到位贯穿于回访教育始终,帮助回访对象找准违纪原因,分析违纪事实,解读受处分依据,帮助他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错误,切实增强回访教育的实效性,使受处分人员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同时,加深对党纪法规的认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同时,针对回访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会同所在单位领导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面对面谈心,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实施“三个结合”让回访教育更有力度。把回访教育与干部考核、思想认识,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掌握受处分人德、能、勤、绩、廉状况,把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干部考核、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干部,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重新任用建议。还通过面对面谈话等方式,依据党纪政务法规,向受处分党员干部宣传党章、党纪知识,消除其认识上的误区,让其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性质,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训,努力工作。同时,在回访教育的过程中,还帮助发案单位分析查找存在的制度漏洞,查漏补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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