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头条新闻 / 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被开除党籍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24 13:00:04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锦前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接受下属及客户的宴请,长期公车私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在接受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执纪违纪,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信贷审批、干部选拔、工作调动、校园招聘等事项,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收受巨额贿赂;在招标采购、营业网点租赁中为亲友谋取利益,以帮助协调信贷审批事项为条件向客户低买高卖房产,长期向多名管理或服务对象借用资金、信用卡,违规从事民间借贷及营利性活动。

程锦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肆意践踏规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程锦前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程锦前简历

程锦前,男,汉族,1959年9月24日出生,陕西耀州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2004年10月,在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渭南分行等单位工作;

200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5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8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2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

2013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

2017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巡视员;

2019年11月,退休。

(来源:秦风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