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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三举措”深化工程领域专项整治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29 10:39:13

兴平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工程领域问题整治,紧抓问题清单、查究重点、机制建设,进一步明责聚力、强化惩处治理,树立工程领域行业清风。

紧抓问题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为解决专项整治落而不实、责任空转问题,兴平市将问题清单作为推动各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有力抓手: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清单向市委责任主体汇报、抄报制度》,工程领域督查检查结果专题向市委报告;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向镇(街)、部门党委(组)下发清单反馈工程领域问题35个;突出风险清单管控,督促重点单位关口前移、紧抓风险点,扭住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台账记录风险部位工作运行情况,依据问题清单健全内控机制,实行重大项目、重要权限分级审查,规范重点科室工作制度,内部权力相互制约,防止权力过度集中,杜绝廉政风险漏洞。

紧抓查究重点,推进治理成效持续深化。在监督重点上不断聚焦、在监督举措上尽见实招,确保“查究”重点和治理效果:督查检查聚焦重点,围绕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运行、实体建设、检查验收、资金使用等定期督查,重点对谎报、滥批、非法招投标、建设不达标、验收走形式、资金使用违规等问题开展2轮督查;聚焦工程领域单位的重要岗位,开展3次“点题式”督查,紧盯手握项目审批、验收、资金拨付等重要权力的关键少数,梳理排查个人事项67项,严肃惩处非法招投标、违规代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4件4人。

紧抓长效机制,凝聚协作合力。形成纪委牵头、重要部门参与共治工作格局:建立联席会制度,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组织汇集相关行业信息,综合研判,着力发现问题;摘录发改、住建、财政、税务、审计等行业对项目运行的关键点数据,筛查监督重点,实现闭环监督;实行黑名单制度,市纪委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7家企业和个人名单反馈给工程审批和建设部门,作为市场准入限制依据,重点行业、区域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深化警示教育,全市范围通报曝光查处的问题,2800余名党员干部深受教育,63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干预插手工程建设承诺,全市镇(街)及水利、发改、住建等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健全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推动工程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向实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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