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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礼泉县纪委监委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5 11:01:55

近期,为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礼泉县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礼泉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具体内容如下:

石潭镇杜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侯保印,村会计杜创国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20年1月,侯保印、杜创国两人将村机井收入未入集体账务,使用公款支付餐费、购买香烟共计1445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2年1月21日,侯保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创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通报强调,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弘扬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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