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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24 11:49:40

端午节临近,为紧盯节点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近日,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泾阳县三渠镇曹家村党支部书记罗军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三渠镇曹家村支部书记罗军峰在任职期间,在无政策依据情况下,以解决上届四年村干部工资为由,借款4.06万元向12名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2020年5月,罗军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泾阳县王桥镇岳家坡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岳民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岳民安担任岳家坡村党支部副书记、代理主持岳家坡村党支部工作期间,在明知村委会有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对该错误做法未及时纠正,也未督促村委会将资金上缴,且将其中1.1万元用于日常招待、购买礼品、发放补贴。2020年6月,岳民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泾阳县王桥镇岳家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蒙春娟违规发放慰问品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蒙春娟在任职岳家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明知村委会有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对该错误做法未及时纠正,也未将资金上缴,而是使用该资金给岳家坡小学教师发放慰问品,合计0.1408万元。2020年6月,蒙春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对照查摆,自警自省,越是假期节点,越要紧绷作风建设之弦,令行禁止,清廉过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严的主基调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泾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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