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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用好“三字诀”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工作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张嫱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9-26 11:23:34

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既是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多措并举开展了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放下包袱,促使受处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回访教育219人次。

紧扣“精”字,提升回访教育针对性。坚持不断丰富拓展回访教育工作内涵,将回访教育作为激励“跌倒”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举措。开展回访教育前,细致分析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社会关系、违纪事实、受处分类型等内容,形成个性化工作方案、谈话提纲,做到“一人一策”。对身在外地不方便进行见面回访的受处分干部,进行电话回访并与其家属谈心谈话,叮嘱其帮助受处分的同志把好“廉洁关”、吹好“枕边风”,真正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突出“实”字,提升回访教育系统性。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打“板子”又开“方子”,既解“心结”又祛“心病”。将“室组地”联动模式运用于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中,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实施,制定回访教育工作细则,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镇(街道)纪(工)委配合抓好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着“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同时,对回访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坚决避免“一处了之”“一问了之”,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聚焦“效”字,提升回访教育实效性。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建立完善回访登记制度,及时将回访教育结果反馈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并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将回访教育结果作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真正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和信任支持,更好激发担当作为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不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掉队”。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扎实开展受处分干部教育回访工作,既彰显组织处理力度,确保处分执行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有做到有温度回访,真正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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