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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纪委监委出台《礼泉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来源: 作者:张美妮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01 13:43:04

近日,礼泉县纪委监委出台了《礼泉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县监委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县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县政协委员,县委和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特约监察员在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产生后换届,每届任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特约监察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

《办法》要求,特约监察员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员会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具有5个方面的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纪检监察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县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县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有序组织特约监察员开展工作,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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