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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开展交叉审理案件评查通报6类13项问题
来源: 作者:胡涓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01 13:56:26

“个别交叉审理部门对交叉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没有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对调查单位案卷中存在的明显问题退补意见没有充分予以说明或者说理不够充分。”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镇(街道)开展交叉审理案件质量评查,并对现阶段交叉审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就进一步完善交叉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此次案件评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体成员组成评查组,对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开展以来进行的3轮49件案件中的21件,从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阅卷评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交叉审理案件与一般案件的共性问题和特性问题,在评查中发现事实证据方面、定性处理方面、程序手续方面、执行方面、交叉审理职能受到制约等6类13项265个问题。对这些问题中的典型性、突出性问题结合具体案件进行了“点名到案”通报,对各镇(街道)办理案件的265个具体问题逐案“面对面”反馈。按照“逐案反馈、严格整改、跟踪问效”的原则,要求各办案单位认真及时逐项整改,不断推进交叉审理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化,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要求,定期不定期对交叉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案件进行调卷评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对履职不到位、交叉审理工作敷衍塞责或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的参与交叉审理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以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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