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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纪委监委“四举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22 09:10:21

“纪委廉政鉴定关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重大事项,必须慎之又慎。”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截至目前,共回复党风廉政鉴定意见141人次。

一是规范受理范围。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对应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范围、人员范围、办理程序及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严防廉政意见征求过滥、过急情况以及把征求意见当作推责任挡箭牌的思想。

二是明晰流转程序。明晰党风廉政意见接收、分转、办理、监管等程序,并对相关参与办理回复意见的部室提出纪律要求。按照“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程序,从鉴定函件接收、审签、核实、研判、报批、回复等各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先由区纪委监委组宣部统一受理和组织实施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工作,建立统一的干部廉政信息台账,再由相关责任部室分别查询分办,再经组宣部梳理汇总后形成廉政鉴定初步意见,经分管常委决策,分管副书记同意,报请区纪委书记同意后出具最终的廉政鉴定,并建档留存。

三是客观公正联审。区纪委监委收到相关部门正式函件后,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分批到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情况、立案审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查询分办。同时,分批到所属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组、巡察办等部门,围绕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查询分办。委机关组宣部着眼全面、客观、准确辨识征求意见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综合贯通分析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信息,提出廉政审查意见,对干部精准“画像”。对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的,在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期内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廉政意见客观公正。

四是及时准确回复。廉政鉴定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照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逻辑严密、表述清楚、内外有别的要求,及时准确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提升意见回复的时效性。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回复意见结果失真的、以权谋私、失密泄密等行为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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